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
姓名
| 王雨涛
| 性别
| 男
| 违纪时间
| 2017年12月29日
| 班级
| 信息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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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33316528
| 处分类别
| 警告处分
| 编号
| dz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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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
| 违纪事实:信息3165王雨涛 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旷早操达21次。
处分依据:根据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之第十八条: 1、一学期内旷课旷操累计学时达到以下节数者(每天按8学时计算)达到16学时以上,40学时以下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学校公章)
201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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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权限
| 如被处理学生对学校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此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学校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其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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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处分告知书签收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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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人签字:
|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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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签字:
|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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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人签收 2、代理人签收 3、邮寄 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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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分院部留存,一份学生处存档;2.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