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17年12月05日 19:50    电子工程学院    点击:[]

各分会:

两年来,我校各级工会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教职工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共建和谐校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为了更好的调动广大会员和工会干部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干部评选范围:2016年至2017年期间在工会干部岗位任职,且从事工会工作2年及以上的专兼职工会干部。

2、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范围:2016年至2017年期间参加工会活动两年及以上的教职工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能积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能带头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能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3、能认真履行工会干部职责,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能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政议政,为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4、能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教职工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教职工的拥护和认可。

5、能积极推进工会或分会自身建设和改革,能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二)工会积极分子

1、能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能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办事公道,助人为乐,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

3、能积极参加校工会和基层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4、能积极投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而勤奋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近两年受到过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和党内各类处分的人员不得评选推荐以上荣誉。

三、评选名额

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依据附件1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推荐。

四、评选要求

1、各分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推荐;

2、评选推荐工作应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在广泛征求教职工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分会委员会会议进行评选推荐,并征求本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的同意后,提交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3、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由校工会委员会组织评选。

4、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审定后,确定表彰人选,予以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各分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推荐,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3、2017年12月13日前,各分会将《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和《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会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同时发送至校工会高杨同志。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3.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7年12月5日

附件1:17号2017评选先进工会积极分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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